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6 作者: 浏览次数:163

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年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已开始。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征(20162号)要求,现将2016年我校适龄男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016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不超过24周岁的男生,必须参加兵役登记;去年已经参加兵役登记的要进行年度核检(修改变更信息和数据)。

二、兵役登记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进行兵役登记,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应征地不在学校的,需要到应征地所在武装部盖章。

三、兵役登记时间

请各学院于520日前收齐《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核实登记情况,填报《兵役登记及预征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送交学校武装部(北校区1号楼108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sdau.edu.cn

四、应征报名工作

1、应征报名:530号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有入伍意向的,确认应征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体检政审:7月份前,应征报名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身检、预定兵;9月份前完成应征报名的新生和往届毕业生体检、定兵。

3、学费补偿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北校区1号办公楼108室,联系人:宋伟,联系电话:824687866878),统一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根据泰山区具体通知,一般于201781日前发放到位。

4、休学手续办理:9月份以后,各学院统计全部当年应征入伍学生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学校为入伍在校生统一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学院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大学生及时参加兵役登记、按时到指定地点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凡不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复核确认的适龄男性大学生,将影响个人相关公民权利。适龄男性大学生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大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2016年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信息统计表

附件2:目前在校生中适龄男生人数统计



学工处武装部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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