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12】13号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鲁教财字[2012]2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家庭贫困、生活节俭,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并建有贫困生档案;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山东省同一个县(市、区);
6、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金额
申请人申请贷款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其在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三、审核办法及数据采集
1、各学院根据分配的贷款额度和学生实际,合理地确定申请人数和贷款金额。资格审核过程中,既注重扩大资助范围,使之惠及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注重加大资助力度,切实解决特困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
2、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院公示的程序进行贷款资格申请审核,确定最终贷款资格名单。
3、4月23日前,各学院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相关信息(含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所有在校生信息)。
4、学校审核学院填报的学生信息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6月10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报送的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学生信息下发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7月20日至9月20日(预计),审核确认后的贷款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确保人人知晓、应贷尽贷;要认真填报学生信息,确保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无误。
2、贷款资格审核工作要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严格时间,确保 “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学校设立监督电话:8246878和监督信箱:zzzx@sdau.edu.cn,各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3、在学生贷款申请和资格审核过程中,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明如约还款、贷款诚信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其他同学利益。
附件:
1、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申请额度分配表
2、(鲁教财字〔2009〕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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