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规范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效率,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设计开发了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现将系统启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校内互联网络,面向学校各用工部门、各学院及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设有管理员、学院、用工部门和学生四个用户登陆端口,管理员设在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各处级用工部门分别设立一个账户,从对应端口登陆,每个账户拥有独立的控制面板。系统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设计,建立勤工助学学生数据库,设置信息发布、岗位管理、申请审核、学生管理、工资管理等功能,实现网上办公,提高勤工助学工作效率。
二、用户功能
(一)管理员用户
1、管理各用户账号;
2、审核用工部门提交的岗位设立申请;
3、审核用工部门提交的学生工资申请;
4、发布勤工助学信息公告;
5、处理勤工助学特殊情况。
(二)学院用户
1、接受学生提交的勤工助学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入系统建立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数据库;
2、接收学生与用工部门签订的用工协议,建立学生个人勤工助学档案(纸质版),审核用工部门提出的学生上岗申请(只有数据库中存在的学生用工部门才能提出上岗申请,学生个人勤工助学纸质档案包括“勤工助学申请表”、“用工协议书”,只有档案内容齐全时,用工部门提出的学生上岗申请才能被学院用户通过);
3、增加、修改或删除数据库中学生信息,保持数据库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4、查询检索功能。
(三)用工部门用户
1、向管理员提出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
2、招聘勤工助学学生,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
3、向勤工助学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学生上岗申请;
4、向管理员提交发放勤工助学学生工资的申请。
5、查询检索功能。
(四)学生用户
1、登陆系统查看勤工助学相关信息;
2、向学院提交勤工助学申请;
3、与用工部门签订用工协议,并将协议书一份送交学院;
4、查看本人目前及历史从事的勤工助学活动情况,查看工资发放记录。
三、启用安排
(一)账户分配及管理
各学院、各处级用工部门分别设立一个账户(学院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院简称的拼音全拼+xy,例如,机电学院用户名为:jidianxy,密码为:jidianxy;用工部门用户名和密码默认为:用工单位简称的拼音全拼,例如,学工处用户名为:xuegongchu,密码为:xuegongchu),为保证信息和管理安全,各学院、各处级用工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系统的操作和账户管理,并请尽快修改登陆密码(学院既是学院用户也是用工部门用户,登录时请根据需要从不同端口登录)。学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本人学号。
请各单位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于3月9日前将纸质版送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北校区1#楼402室;联系电话:66878;联系人:齐清)。
(二)系统使用培训
3月16日前,学校将分批开展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参加培训前,请相关人员首先熟悉《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系统使用所涉及的有关材料均可从山东农业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uegongchu.sdau.edu.cn/xszzzx/index.php)上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熟练使用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是学校今后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依托平台。各学院、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的启用工作,认真参加学校相关培训,尽快掌握系统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主动依托系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负责人要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用工管理,严格考勤,如实提交工资,确保勤工助学在岗信息真实可靠。特别是有多个用工科室的用工部门,要做好内部协调,确保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的账户安全和信息准确。
(三)加强宣传,提高水平
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做好勤工助学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学生培训,让学生了解系统的主要功能,自觉利用系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负责人信息表
2、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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