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04-24 浏览次数: 219  
 
 
关于评选2011年度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等文件精神,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12】1号)和《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山东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不含2011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 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1、全校拟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3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6名。各学院推荐候选对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各候选对象报学院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加评选;
3、各候选对象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并同时提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评定,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山东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组成的班集体(不含2011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 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 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1、全校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为8个,各学院推荐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1个。
2、各候选对象报学院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加评选。
3、各候选对象需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并同时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评定,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三、送交材料及填写说明
(一)送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类候选对象书面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均见附件)以及“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涉及表格均需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规格不一致者无效。
2、各类候选对象电子版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均见附件)以及“候选对象事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sdau.edu.cn)。打包文件名为“学院简称+省级先优评定上报材料”,例:“农学院省级先优评定上报材料”;各类登记表文件名为“候选对象名称―评奖名称”,例:“李明―省级优秀学生”;事迹材料文件名为“候选对象名称+事迹材料”,例:“李明事迹材料”。
3、送交时间
以上材料送交时间截至3月16日(星期五)下午5:00,送交地址:北校区1#楼402室,联系人:齐清,联系电话:8246878(内线66878)。
(二)登记表填写说明
1、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2、政治面貌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3、年级专业班级填写示例如下:2008级英语专业英语1班;
4、学院党委副书记在“院(系)负责人(签名)”处签名,“学校推荐意见”在评选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各学院要将省级先优评选工作与优良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结合起来,与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动,广泛宣传,真正发挥省级先优评选工作的教育效果。
(二)严格条件,加强监督。省级先优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要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时间,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学校设立监督电话:8246878和监督信箱:zzzx@sdau.edu.cn,各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省级先优评选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和表格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xuegongchu.sdau.edu.cn/xszzzx/index.php
 
附件:1、各学院省级先优评选候选对象推荐名额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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