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选聘校外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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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山农大办字〔2015〕3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大对学生创业指导和扶持力度,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创业指导教师,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为学生创业提供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帮带扶持,现将推荐选聘校外创业导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3 号)要求,以社会资源为依托,发挥各行业专业人士在服务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作用,通过集聚一批有丰富创业经验,热心青年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创业导师,从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结对扶持等工作,指导帮助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成功创业和快速发展。 二、选聘范围 校外创业导师的选聘范围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校友、企业管理或技术人才、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等领域专业人士。选聘的创业导师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关心青年,热心公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成才问题有一定研究,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创业成功经验和创业指导经验,自愿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 三、创业导师工作内容 创业导师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积极参与学校相关创业辅导、授课、培训、座谈、答疑、评审、结对、交流研讨等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实践,并为其提供创业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有: 1、创业培训。主要为有志创业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知识讲座和典型宣讲等方面的服务,参与创业论坛授课,对有志创业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和引领,积极转变大学生就业创业观念。 2、创业指导。主要通过参加创业项目评审会、创业大赛评审、创业项目对接服务等,为学生筛选创业项目、提出项目建议、完善项目内容、提供市场综合分析、规避创业风险等,有效帮助学生提升创业项目的针对性和市场适应性。 3、结对帮扶。主要通过与创业学生开展“1+1”创业结对扶持,以自身成功经验和工作经历指导创业学生熟悉市场规则,为创业学生提供项目评估、对接、落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和后续服务,着力解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创业成功率。 创业导师根据学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授课指导、单个指导、会诊指导、全程指导、跟踪指导等形式进行指导服务。每名创业导师每学期一般开展授课讲座不少于2学时、参加创业指导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帮扶指导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2个(或单个指导学生不少于4名)。 四、几点要求 1、校外创业导师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学院推荐方式,要求每学院推荐5-10名,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并确定人选,由学院颁发聘书正式聘任,聘期为2年。 2、要求各学院于4月27日前填报《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北校区办学学院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办公室(1号楼401室),南校区办学学院送至学生管理部(综合楼309 室),同时形成《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李庆亮邮箱(liql@sdau.edu.cn)。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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