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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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6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市域内大专及本科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2、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3、项目创新性较强,具备应用开发前景并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内容为申请人所学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技术突破;研究目标明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泰安产业发展需求;具备一定研究基础,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能在毕业前完成. 注:本次申报优先推荐2015年首届泰安“高新杯”创新创业大赛优秀获奖项目. 二、资助原则 采取择优录取方式,每项给予3000—10000元的资助.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4日下午16时前,统一将推荐的项目申报书(另附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签字、盖章后,一式4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ileman@sd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泰安市科技局 责任编辑:李文霞 彭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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