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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弘扬创业文化、展示创业风采,鼓励和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泰安市定于近期举办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根据泰安市关于举办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搭建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传播创业文化,分享创业经验,凝聚创业力量,弘扬创业精神,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开启创业理想、开展创业实践,积极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5年以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具体参赛条件为:

(一)创业团队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未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2.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计划赛后六个月内在泰安市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核心团队需3人以上,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6.非历届泰安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历届山东省十大学生创业之星、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7.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推荐的创业项目。

(二)企业组

1.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2012年7月1日以后在市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2.创业扶贫企业或机构;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非历届泰安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学生创业之星创办企业、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

7.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推荐的创业企业。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9月11日前)。请各学院9月11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汇总表》(见附件3)及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sdaucxcy@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南校区学管部(综合楼309室),学校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参赛同学请于9月7日前加入赛事QQ群(236406528)。

(二)初赛(9月12日至9月20日)。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主要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路演”的形式,确定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集中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初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赛(10月20日前)。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进行,每组赛选6-8个项目确定进入决赛。

(四)决赛及颁奖(10月底前)。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进行,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名次,颁奖活动在泰安电视台举行,现场奖杯和证书。赛后为创业企业给予奖金,赛后6个月内在泰安市域内注册企业并开展研发、生产活动的创业团队给予奖金。

四、奖项设置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5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参加创新创业赛事是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赛事宣传和组织领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赛事。

(二)精心组织选拔。各学院把组织队伍参赛作为展示创业风采、体现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精心审核、筛选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比赛质量,力争取得佳绩。


附件:

1.关于举办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2.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报名表

3.泰安市第五届创业大赛山东农业大学参赛汇总表

4.创业计划书模板


                                          学工处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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