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8-03-07 |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18】7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新业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贡献力量;促进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互联网+”新业态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主办,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省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2018年3月6日—3月14日) 各学院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员动员,鼓励学生组队参赛、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做好项目培育。 各学院最低参赛推荐项目数量见附件2,其中创业类项目不少于1项。 (二)预报名(2018年3月15日) 所有参赛团队进行预报名,提交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预报名表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auhlw@163.com。 (三)培训(3月16日—4月10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围绕材料准备、网络报名等开展集中培训。 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院参赛团队培训,协助学生遴选项目、配足配强团队成员,撰写计划书等。 (四)正式报名(4月11日—4月16日) 参赛团队务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订阅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注册、申请报名,网上提交计划书。 (五)初赛(4月17日—4月23日) 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评优。 (六)决赛(5月8日前) 对进入决赛团队开展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答辩PPT等相关培训,专家组综合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及现场答辩(现场答辩8分钟,包括3分钟展示和5分钟问答),对决赛团队进行评审。 大赛组委会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赛,并根据我校项目实际情况,请相关专家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七、奖励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校级一、二、三等奖每团队分别奖励5000、3000和1000元;省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0元、10000和5000元;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50000元、40000元和30000元。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不累计。 对获奖学生给予学分认定。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对获得校赛一等奖的认定2个学分,对获得二等奖的认定1个学分。 对获得山东省银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在研究生推免、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面向学院设置优秀组织奖,按照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获得优秀组织奖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八、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项目计划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命名(例如:创意组+商务服务+智能快递+信息学院)发至大赛专用邮箱sdauhlw@163.com。 (二)1分钟展示视频。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要提供1分钟展示视频(未进决赛项目无需提供),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mp4”(例如:创意组+商务服务+智能快递+信息学院.mp4)。学院将本院所有项目视频进行压缩,以学院名称命名(例如:信息学院.rar)后,于2018年4月28日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auhlw@163.com。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统筹做好大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挖掘已有创新创业团队和近5年已创业毕业生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培育近几年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为大赛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宣传指导。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学校根据2017年各学院立项创新创业项目数量,确定各学院本次应参赛项目数量(附件2),请按相关数量要求组织学生参赛。 (三)完善服务保障。各学院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帮助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做好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力争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对参赛团队的学生根据参赛情况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十、其他事项 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各学院指定1名辅导员和1名学生联系人于3月15日前加入“山农‘互联网+’大赛”QQ群,群号为:634834497。 附件1: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报表 附件2: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推荐项目数量表
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5日 (山农大学通字【2018】7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农业大学新业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行文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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