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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9


根据省教育厅和《山东农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山农大校字〔2016〕33号)相关部署和要求,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SIEG)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引领全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将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认真做好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遴选实施,发现培育一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着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要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运行方案,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提供政策、场所、经费、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顺利实施并取得实际效果,促进创新创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三、项目类型

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创新性项目可申报SRT(研究训练计划)或国创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

三、遴选立项

(一)切实发挥项目驱动作用,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宣传发动,鼓励有创新创业意愿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申报项目。

(二)启动新一轮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工作。往年已立项并获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原立项项目在原来工作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突破,可根据创新点和成长空间酌情考虑。

(三)做好项目质量管控,提高立项项目质量。优先遴选推荐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进行立项。

(四)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组织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项目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度,各学院要积极聘任有热情、肯投入、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专业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组建创业导师团队。

四、项目管理

(一)实行分类管理。学校将按照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两个等级予以立项,按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个类别分类管理,申报项目应认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不按规定模板填写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或路演大赛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类别。同时遴选优秀项目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学校予以重点支持。国创项目网络填报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比赛、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学院重点培育和推荐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二)加大支持力度。校级重点项目和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在场所、资金和指导服务方面予以倾斜,根据项目质量每个项目拨付2000元-5000元的支持经费,力求在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和创业成功率上取得突破。(项目支持经费划拨方式:项目经费30%于立项后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账户,用于启动项目;项目经费40%划拨学院创业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专项用于2018年立项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运转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项目经费剩余30%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账户,用于学生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对校级一般项目的由学校备案,学院负责管理指导,并提供相应扶持。各学院要制定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度和成效等,对立项项目在场所、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严格过程监督。学校对立项项目及成员运营项目情况进行信息化和动态化管理,将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项目实践纳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参与项目学生在经营项目的同时应完成学校相应创业课程学习要求,参与相关实训培训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赛事,学校将根据学生学习内容、时长以及相关活动参与情况予以考核。

五、项目考核

(一)学院自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日常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不能按计划开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终止,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学校考核。一般于9月份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组织实施、阶段性进展、经费使用、存在问题、教师指导和管理扶持等情况进行检查,确定适当调整、继续实施或项目终止;对工作成效显著、创新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一是项目未实际运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项目成员所修读创新创业课程门次和学时达不到学校规定数量。三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训培训活动达不到规定次数。

(三)结题验收。一般于12月份结合项目考核情况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顺利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表现突出的授予“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并由学校予以表彰。

六、材料申报

各学院于4月15日中午12点前报送纸质版《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北校区办学学院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1#楼110室),南校区办学学院送至南校区学管部(综合楼3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daucxcy@126.com,同时一并报送《**学院2018年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注明推荐顺序)。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本学院2018年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山农大学通字【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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