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进行中期答辩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9-24 |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管理和督导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定于近日开展项目中期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南校区图信楼402室、403室。 二、参加人员 2019年校级重点项目团队成员 三、答辩要求 本次答辩采用“3+3”形式,即项目成员围绕项目现状,项目自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成绩,资金用途,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3分钟简要介绍,评委进行3分钟的问询和指导。 本次答辩采取末位淘汰制,不参与本次答辩的或在答辩中评分较低的项目将予以降级或者终止,并不再拨付支持经费。 四、其他 本次答辩按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编号确定分组和答辩顺序,其中编号尾号为奇数的在403室答辩,尾号为偶数的在402室答辩。因课程冲突需调整答辩顺序,或需更新PPT等材料的请在9月25日中午12:00前联系张丽纳同学(15043425990)进行调整。 附件:2019年校级重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名单.xlsx 学工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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