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精神,浸润美丽人生” 国韵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 2012-10-21 访问次数: 44 |
“弘扬传统精神,浸润美丽人生” 国韵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弘扬农大精神,推进优良学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内涵,响应党十八大召开,帮助我校广大在校学生成长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举办此次“弘扬传统精神,浸润美丽人生”国韵风采大赛。 二、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精神,浸润美丽人生——国韵风采大赛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1日 四、作品要求 自己创作或收藏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并且富有深意的绘画、书法、篆刻、剪纸、雕刻、摄影等相关作品: 1、硬笔书法需用A4打印纸,软笔书法用宣纸; 2、国画、水彩画作品; 3、剪纸作品(统一用彩纸并附于白纸上); 4、篆刻作品印在A4纸上 ; 5、雕刻作品需附上上说明; 6、艺术字(作品要求打印在A4纸上,选手自创,富有内涵); 7、照片(作品要求自己洗出,富有内涵); 8、民族舞视频(需自己录制,要求选手自演或合演,以视频行事发送到邮箱:qfsyxh@163.com)。 五、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 (1)向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发邀请函(内附详细活动方案),征集各类优秀作品。 (2)张贴海报,并在各宿舍宣传栏内张贴作品征集启示。 2、作品征集: 11月1日-11日在校本部和东校区由各院团委、学生会收集并推荐优秀作品,于11月12日和13日两天送至化学院团委(文理大楼706)。 3、作品初评: 11月15日邀请专业老师进行作品的初评,确定参展作品。 (二)、作品展示 11月17日-22日在校本部学林路展览。11月23日-25日在东校区进行展览。作品展出期间由广大同学选出自己最喜爱的作品(分为创作作品和收藏作品两部分)。 评比方式:在各作品旁放置便签,由观众撕下放至投票箱,根据各作品获得票数确定观众评比结果。 (三)、获奖作品展 12月1日在本部学林路进行为期一天的获奖作品展,展出最终获奖作品,公布获奖结果。 六、评分与奖项设置 专业老师评分占作品最终得分的60%,参展观众现场投票占作品最终得分的40% 。 设置创作作品奖和创作收藏奖。其中创作作品奖包括一等奖3名 ,二等奖 10名 ,三等奖15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创作收藏奖包含优秀收藏奖若干。 七、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宋洁8242740 负责同学:于浩18206381551 王海君18205481510 八、其他事宜 1、比赛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举办方负责整个比赛过程的审评和监督。 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化学院所有,所有参赛作品将由化学院统一登记保管,如需返还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主办:山东农业大学学工委 学工处 团委承办: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 协办:棋风书语协会 2012年10月10日
附: “回眸传统技艺,展现学子新风“传统技艺大赛报名表 学院:
注:作品类属可注明书法、篆刻、雕刻、国画、剪纸等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