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 2014-10-21 访问次数: 8 |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更好地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特开展2014年“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德育好。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追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成绩突出。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勤学善思,能够发挥榜样作用。 (二)智育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学习成绩优异,并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十佳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百优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文体好。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在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 (四)具有以下情况者,可放宽智育成绩要求并优先推荐: 1、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科技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2、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取得突出成绩,产生重大影响者; 3、参加国内外重大竞赛活动及先优评比,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结合实际,参照学校“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标准,进行学院内“十佳百优大学生”的层级推选,并最终确立“十佳百优大学生”学院推荐评选对象。 (二)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建立网上投票系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十佳大学生公开网上投票。网上投票所占比重为5%。 (三)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在北校区、南校区、东校区三校区分别进行为期三天的宣传展示,并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投票,现场投票所占比例为25%。 (四)举行全校范围内的十佳大学生评选大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和亲友团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及演讲答辩内容进行投票(权重不同)。此次评选所占比重为70%。评选结果将在评选大会结束后一日内公示。 (五)各层面的“十佳百优大学生”评选应注意宣传氛围营造,注重发挥评选过程的育人作用,以“十佳百优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四、候选人推荐办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十佳百优大学生的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开展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评选结果至少公示一天。各学院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一)“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从“百优”大学生中产生; (二)分配到各学院的“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为上限,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数。 (三)各学院候选人推荐材料包括: 1、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的材料:《山东农业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选推荐表》、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200字个人简介、电子版蓝底两寸证件照。 2、百优大学生须提交的材料:《山东农业大学“百优”大学生候选人评选推荐表》。 3、学院汇总材料:《___学院“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名单》。 (四)材料送交要求: 1、电子版:个人材料文档以学生姓名+十佳/百优申请表+学院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的个人材料打包并压缩,以学院名+十佳百优作为邮件名,于11月8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jgsjby@163.com。 2、纸质版:纸质推荐表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将十佳百优候选人的推荐表、十佳候选人1500字个人材料、学院“十佳百优”汇总名单统一装入信封内,于11月8日下午5:00前送交经管学院团委(南校区考研楼S210),联系电话 18763802030。 (五)各学院需自行联系新世纪广告传播公司,于11月8日之前提供十佳候选人展板材料,制作活动宣传展板。学校统一展板样式,展板具体内容由各学院与制作单位协商确定(联系电话:8249758)。 (六)公共邮箱sdaujgsjby@163.com,密码sjby2014。该方案及候选人评选推荐表、学院候选人名单可在邮箱内自行下载。 五、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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