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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寒假学生订购票须知

发布时间: 2013-01-04  访问次数: 573

 

为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学生运输组织工作,根据今年铁道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方便学生购票,按照“所有渠道发售,预售期一放到底”的原则,现将学生购票相关规定须知如下,敬请学生周知。

一、学生票预售期

2012122612306网站、电话、车站售票窗口可同步发售至201333的学生往返票。

二、购票方式

1、互联网订票:在官方网站WWW.12306.CN申请注册用户后订购201333前的学生票,最迟不超过开车前40分钟到售票窗口或各个代售点取票乘车,享受取票优先政策,代售点对于学生取票均不收取5元订票手续费。

2、电话订票:拨打95105105订购201333前的学生票,每天6002300点为电话订票时间。凡在早6001200期间订的车票 ,请于当日2300前取票, 1200-2300间订的车票,在次日1200前取票。取票可以到车站售票窗口和各个代售点取票。享受取票优先。在代售点取票时,学生票均不收取5元手续费。

3、车站售票窗口:自20121226起可同步发售201333前的学生票。同时我站所辖区的客票代售点,均可同步发售学生票。

三、学生票发售规定:

1、所持学生证要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和可购次数的磁卡;

2、所购学生票区间与减价优待证标注的家庭与院校区间相同;

3、学生证及优待证涂改作废,视为无效;

4、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调票,发售学生票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5、学生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地点时、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无法购买学生票。

6、在互联网或电话订票的学生必须有符合乘车区间的减价凭证,到窗口取票时,对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不予取票,必须由订票人在互联网上自行退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全路对直通旅客列车票额实行全程复用,我站长途直通旅客列车票额(包括无座)于开车前48小时左右出现复用共用车票。因此对具体出票时间无法确定,请于开车前1-2天在12306网站查询或12306电话查询,确定有票后再选择购票方式。

2、在互联网和电话购买的学生票,需到售票窗口取票时,必须持有乘车人的身份证和学生优惠票减价凭证。

附件1:泰山站旅客列车时刻表(12月21日).xls 

附件2:泰安市代售点名称.xls

附件3:2012年12.21泰山站旅客列车停站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