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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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校2011年暑期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现对暑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岗位设立及程序

1、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立以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大赛、专业技能大赛、SRT大赛以及体育比赛的集中培训为主,原则上不设立各部门和各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辅助岗位

2、需设立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审批表》(附件1),74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

二、学生申请条件及程序

1、申请暑假勤工助学的学生除符合《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学生申请条件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因特殊需要必须设立的各部门和各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辅助等岗位的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为暑假前已在现岗位工作的学生;

2)暑假留校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经过学院审查确认;

3)无不良勤工助学信用记录。

2、学生根据岗位性质和要求,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查、用工单位同意后,报送学生工作处批准;

3、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下,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学生签订《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同时汇总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信息,填写《2011年暑假勤工助学信息表》(附件4),按要求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报酬发放及岗位管理

1、学生从事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其他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

2、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5元,于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次性发放;

3、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用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确保暑假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参加暑假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服从学校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校规校纪,同时也有权监督勤工助学工作;

5、勤工助学学生如违反《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协议书》,其行为将被记入勤工助学信用档案。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审批表

      2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申请表

      3山东农业大学暑假勤工助学协议书

      42011年暑假勤工助学信息表

 

 

                                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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