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 发布时间:
  • 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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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困难补助是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而设立的资助。

一、申请条件

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是我校正式注册的,积极上进、生活朴素、遵章守纪、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并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的一般贫困生或特困生。家中突遇重大变故或灾难、致使生活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业者,也可申请困难补助。

二、补助比例及金额

学校按每年每生40划拨到学院,由学院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10

三、评定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经班级评议初步确定补助名单;

  2、上报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上报学校审批。

  3、学校对学院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集中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后确定补助对象。

  4、困难补助每学年发放一次,受助学生原则上以勤工助学方式领取。

四、其它

  1、凡是发现有弄虚作假冒领困难补助或者铺张浪费、使用困难补助请客者,将追回已发放困难补助并给予纪律处分。

2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要服从勤工助学安排;不服从勤工助学安排的,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3、未注册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习成绩达到预警的学生,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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