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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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学校2017年寒期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现就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立及程序

1、按照“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寒假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包括教学、管理等辅助岗位。

2、申请设岗的用工单位需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1月10日前送交学生工作处审批。

3、因开展课题或科研需要假期留校的学生不属于勤工助学管理范围,由学院与公寓中心直接联系安排住宿。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报酬

1、寒假勤工助学分2个阶段,即春节前2017年1月16日至1月24日和春节后2月3日至2月24日,共31天。在这两个时间段内用工单位合理安排用工,春节期间9天不安排学生留校。

2、放假后1周(截至1月22日)和开学前1周(2月18日开始)公寓正常开放,勤工助学学生在原公寓住宿。其他时间部分公寓关闭,根据公寓管理中心安排,调整到指定公寓住宿。

3、寒假勤工助学报酬由学校统一支付,按每人每天20元计算;2月27日— 3月1日,用工单位提交寒假工资,学校审核后予以发放。

三、学生申请及程序

1、申请寒假勤工助学的学生除符合《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学生申请条件外,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寒假前已在现岗位工作且能熟练工作的学生;

(2)寒假留校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经过学院审查确认;

(3)无不良勤工助学信用记录。

2、学生根据岗位性质和要求,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工处审批。

3、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同时汇总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信息,填写《2017年寒假勤工助学信息表》(附件4),于1月11日前报送纸版和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北校区1号办公楼108办公室,电子邮箱:qgzx@sdau.edu.cn。

四、岗位管理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用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确保寒假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加寒假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服从学校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校规校纪,同时也有权监督勤工助学工作;

3、勤工助学学生如违反《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协议书》,其行为将被记入勤工助学信用档案。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审批表

      2、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申请表

      3、山东农业大学寒假勤工助学协议书

      4、2017年寒假勤工助学学生信息表

 

学工处

                                  2017年1月6日

参考链接:http://xuegongchu.sdau.edu.cn/s/93/t/122/c7/51/info1165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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