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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5


山东农业大学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农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结合山东农业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突破口,作为实现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有力保障,着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分类施策、精准实施,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面向全体学生,着力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程教育,补齐培养短板,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面向未来发展,将服务当前需求与培育未来生产力相结合,促进学生当前发展与终身发展相结合,构建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长效机制。

(三)任务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培养,完善以专业驱动、项目驱动、平台驱动、机制驱动为核心的“双创四驱”教育模式,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职业发展、实践实训和实习就业有机结合,与教师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深度融合,建立适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全链条”可持续创业帮扶政策,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到2020年,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明显增加,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生产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科学先进、广泛认同、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二、任务举措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坚持服务山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办学定位,围绕拔尖型、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型“四型”人才培养目标,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参照各级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修订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和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坚持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完善本科、研究生课程专业标准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二)健全学科专业调整机制。根据山东省高校专业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发展实际,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为重点,加强学科专业预警,制定本科专业退出管理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办法。根据本科专业分类管理和专业评估要求,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诊断与评价,将诊断评价结果与招生计划、人才引进、教师招聘、经费分配等挂钩,支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发

展,限制饱和学科专业,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三)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校企、校地、校校、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推动共建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实验室、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教学团队、共建创新文化等“大共建”项目建设。有效开发、集聚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畅通学生实践实习、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双向渠道,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全方位合作。加强校外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设高水平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300个。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卓越计划”,办好“齐鲁学堂”,建设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相近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联合行业企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加强科技创新科研平台建设,坚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实验室等实践育人平台开放制度。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科学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探索构建“通识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模 块化课程体系。在通识教育层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在专业教育层面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融合;在拓展教育层面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课程教学和实践实训,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开发创新创业方面精品课程并积极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力争在2017年前建立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应对实战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强化实践育人,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完善实验、实习、实训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体系,激励教师以科研项目引导学生从事创新创业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科技训练,包括各类竞赛、课外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创业实训等。推进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建设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文化交流中心,通过举办“山农  A+”双创论坛、启益人生名师名家讲坛等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素养。

(五)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广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等教学方法,使用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的思辨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鼓励教师把最新学术发展、技术研发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加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创业素质的培养。着力为学生量身定做个性化教学模式,采用面试、实践操作、论文、作品等多元化考核方式,试行非标准答案考试,增加学习效果的评价维度,注重考察学生学习过程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向多

元考核方式转变。

(六)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学分制改革,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休学创新创业,允许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入库、查询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相关选修课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七)完善创新创业竞赛机制。制定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施办法,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落实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大赛奖励机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百千万”工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跨学历组建项目团队,积极参与省“齐鲁创新创业雏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以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山东省创业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为龙头,推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赛事,形成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创富“五创”有机融合的新局面。

(八)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导师激励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对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突出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1512”工程遴选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重点激励支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完善教师工作成果认定办法,将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等计入教师教学业绩和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及绩效考核体系,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专业领域业绩成果同等对待。专业教师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工作量,突出教师聘期内教育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参与度的考核。落实高校科技成果“三权”下放及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股权激励、绩效激励等政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在职创新创业。从2016年起,每年评选表彰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三、基础建设

(一)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依托现有实验实训场所、科技站园、孵化基地、学生活动中心等,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加大开放式的校园众创空间建设力度,制定学校资本、设备参与学生创投管理办法。以实践教学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和社会实践平台建设为载体,打造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积极参与申报省级开放式资源共享的大型实验教学中心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认定工作。

(二)建立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抓好扶持大学生入驻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优化配置、拓展功能,丰富创业服务内容,打造涵盖创业培训平台、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理论研究交流平台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园等综合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拓展与政府和企业创办的各类创业孵化器的合作,着力构建学校培育、基地孵化、市场创业“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细化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在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中加入创新创业专题教育,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制度,着力提升全校教职工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选派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培训,建立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制度,校内专兼职创业导师均应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自主创业经验。重点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落实兼职教师招聘及经费补助政策,积极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兼任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实施创新创业“千导计划”,力争到2020年选聘1000名专兼职创新创业指导教师。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研究生处、校友办、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图书馆、网络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明确教务处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体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力建设并积极参与省级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协同创新,齐抓共管。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体现学院办学特色,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兼任院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组织协调机构,借助社会资源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开展。

(二)拓宽资金支持渠道。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的培育扶持,组织好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先优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工作水平。设立创业基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落实好国家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三)优化服务指导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创业大学生的救助扶持和心理疏导机制,完善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梳理并汇编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商、融资、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通过在各种媒体开设专栏、政策宣讲、微信推送、论坛沙龙等途径和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向师生发布、解读相关政策。积极与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社会服务机构对接,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办理

和接续、权益保障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入适合学生的创新创业网络教育课程,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就业创业信息跟踪系统。

(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二级学院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全方位宣传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进典型和经验,在相关评先树优活动中加大对创新创业优秀师生的倾斜力度,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重奖成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附件: 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任务分解表

山东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任务分解表.docx

 

文章来源: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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